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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欣‧哈密 著  印刻出版

  這是個很奇妙的故事,不論本質、手法,還是傳達主題皆然。


  成吉思,一個曾經旅居美國多年的巴基斯坦人,故事由他在街道上和一位頗為怪異的美國觀光客交談開始,他帶著這位觀光客四處造訪拉合爾的餐廳,同時侃侃而談過往的一切,包括赴美公讀普林斯頓、以最高成績畢業、進入評估公司安德伍參孫工作、結識真愛,再到九一一發生,中東人遭到美國人民歧視,直到最後在愛國情操的鼓舞下返國從事教育工作,並成為頗有影響力的反美份子……等等,隨著時間越來越晚,這位美國陌生人的樣子也越來越不對勁,而在成吉思送美國人回飯店的路途上,還發現背後跟著兩個形跡可疑的男人……


  先論手法吧,這是個由兩個主線交合而成的故事,一條是由成吉思訴說往事而開始,算是第一人稱;另一條則是由成吉思跟美國陌生人的互動構築而成,幾乎算是第二人稱的故事;成吉思彷彿是在對讀者說話,但讀者卻無法做出回應,僅能單方面的接受,對於為何要採用這種手法,作者在全書最後有做出解釋,個人在這方面挺贊同的,雖然乍看之下這種方法有些蠻橫沒錯。


  再者是劇情,雖然上頭說本書是雙主線,但事實上我們可以大略將重點聚焦在成吉思的往事之上,這部分又可以以九一一前後分成兩部分,前半段是成吉思人生的巔峰期,在這段時間內他不但是普林斯頓第一名畢業的優等生、月薪上萬美金的安德伍參孫員工,同時擁有堪稱幸福的一段戀情,簡單說無論是事業、理想、愛情都處在最佳狀態,而且他才只有二十歲出頭。


  但事實證明少年得志之後總是大不幸,突如其來的九一一撼動了一切,在媒體與政客的渲染下,一瞬間他突然發現紐約的世界是多麼現實,不管他過去累積了多少的名聲、功績,到頭來仍敵不過身為巴基斯坦人的這個事實;接著更加晴天霹靂的是連他的愛情也生變,一切都在瞬間黯淡下來。


  前一部分大略看起來只能說是沒什麼起伏,畢竟簡單講就是『優等生以優等成績畢業然後進了一等一的大公司』如此而已,雖然有時會讓人也有種感到穩定成長的喜悅感,但總歸來講不會有太大起伏。可是一但看過之後的部分,回想起來又會有種奇妙的感覺。


  巴基斯坦跟美國終究是不同的文化,雖然成吉思再怎麼融入,多少還是會用中東民族的眼光來看待一些行為,所以這時候一些零星的文化差異就出現,這部分剛讀到時,因為還沒想到到之後的反美意識會如此之重,所以我只當是作者在對現代都會人的一些生活陋習與盲點做出批評;畢竟,自以為是、毫無長幼觀念,這種行為就算沒參雜反美意識,看起來依然是那麼可惡啊。


  但加上後半段濃厚到不行的反美意識的話,我不禁開始想,上述這些段落裡都有拿巴基斯坦的傳統來做一番比較,難道說,這也是一種對美國心態的譴責?


  綜觀整本書的後半段,自九一一發生後再到伊拉克戰爭開打,正是成吉思的一個改變期,到了這裡作者便不像前頭那麼含蓄,而是直接大辣辣地表明:我就是討厭美國。


  這方面有一點相當有趣,就是身居的成吉思在一則則的新聞報導中,不但沒有被媒體洗腦,反而因他對祖國的愛而更加看清事實;而在萌生反美意識時他也不像一般人那麼地瘋狂、充滿仇恨,而是用更為透徹的方式點破美國的醜陋,這點,我想正因為他曾同時身兼兩國人民身分,也同時喜愛兩個國家才會如此吧,因為兩邊都了解,才看的比一般人都清楚。


  而作者正巧妙地利用這一點,畢竟如果是以一個純中東人立場寫成的反美小說,不但可能會過於偏激,也難以說服讀者認同(至少尊重)傳達的思想,但今天他用的卻是一個曾在美國居住多年,對美國文化曾經如此熱愛與了解的觀點,正好可以以更為理性、清楚的方式指證出美國在心態上的罪愆。


  說實在,大概就是因為這個緣故吧,很多對於美國的指控,實在令人不得不同意耶。今天如果是純中東立場,我可能只會認為這是另一種截然不同的觀點,大略吸收一些而已,但換成這樣充滿說服力的方式,則會令人好好重新思考一番呢。


  雖然說傳達的反美意識還是有些太超過了,但就整體故事來看,這本書確實是相當值得一看的,畢竟像這種特殊觀點的書也不多見,而且酸然前頭看似平靜,但最後的結局可是會讓人整顆心都懸空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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