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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能說,剛收到試閱本時著實嚇了一跳,畢竟差不多A4大小的紙,總共只有54頁,這也未免太短了吧,但看完後只能說,不,一點也不短,而且豐富到可比法國菜單啊。(誤,是說我這輩子從沒吃過正牌的法國菜啊)


  故事是這樣的,在號稱死也要生活情趣的法國,那裡原本是個沒有禁菸政策,並且大家都不太喜歡小孩的理想--不對,是怪異國度,但某年某月某一天,某政黨的某些政客作出了幾個重大決策:實施禁菸,以及開放市政府給兒童進入。當然這兩項政策,尤其是前者在國內立刻引起一片嘩然。


  而我們的一其中一位,也是最衰的一個主角正好是政府人員之一,而且很糟糕的是他討厭禁菸、討厭小孩,就算上頭作出政策上的改變也依然故我、依然躲在廁所偷吸煙、依然在公共廠所低聲咒罵兒童,更糟糕的是他是公務人員,是眾矢之地,是個一犯錯就會被放大看待的職業,所以衰鬼終究是衰鬼,即使淪落到--防雷--還是沒人可憐,甚至只能用公幹連連來形容。


  另一位主角是個死囚,他在死刑執行前引用一條古代律法獲准完成任何的物質要求,於是他提出要抽最後一根菸,麻煩的是那時禁菸政策早執行下來,監獄由也算公家機關,所以這自然成為一大麻煩。


  接下來再加上擁有『速死之神』稱號的貪婪律師,以及號稱『最有格調』的恐怖組織約翰‧偉恩良心,就出現了我們看到的這本《小女孩與香菸》。


  老實說到本書給我的感覺,就是荒謬,而且是那種驚天地泣鬼神、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荒謬,只能說怎麼會有這麼誇張又KUSO的事?這一切,根本就比蝴蝶效應還要誇張,或許可以稱之為『香菸效應』吧XD


  真的,老實說在看這本書時我的表情除了囧以外就真的是XD,畢竟它實在太有趣、太怪誕了啊,不論是死刑犯的要求、公務員的衰事,或者各家媒體的報導都極盡誇張荒誕之能,整本書充滿了濃濃的黑色幽默,其濃烈程度之高,已經到幾乎要從紙頁上滴出汁來了啊。(誤)


  而且大家又知道,我是個對類型KUSO非常沒有抵抗力的人,尤其是這種『建立在虛構角色的痛苦之上』的趣味更是吸引我,所以看書的當下整個情緒只能用HIGH到翻天來形容,這不是因為我沒良心,而是這麼有格調的黑色幽默,現在不知道有多難找啊。


  特別是公務員這條線,相信很多人都會對此產生共鳴吧,我們生活中常常有些人,因為身分或其他因素特別容易受到注目,所以就產生一種『既然你會犯下A罪行,那時之八九也會犯下B吧,而既然這樣,C這件事應該也是你幹的。』的情況,這種情況我個人也遇過不少,像這樣乍聽之下扯到破天荒,但仔細看卻是和日常生活有著微妙關聯性的惡趣味,更是影著異常吸引人的魅力呢。


  好好好,接下來認真一點好了。


  說起來,這本書算是文學小品,其所述說的主旨我想光看書名與簡介就一目了然了,香菸與兒童保護問題,都是相當具有討論空間的議題,只要上估狗大神一拜就可以發現上千上萬個報導,話題性十足不是嗎?不過神奇的是居然有人想得到把這兩個合在一起寫小說。


  香菸,跟酒一樣都是傳說中十八歲成年的那一天才能正大光明碰觸的神秘物品,然後隨著許多電影、電視、小說與現實所見的洗腦下,我對這個東西的感想不外乎『生活品味』、『街頭混混』、『社會黑暗面』,綜合起來的話就是很殘酷的東西。


  而小孩嘛,大家都知道這種東西真的是雙面人格的最佳代表,可以上一秒還是乖乖天使,下一秒馬上變成比爆走初號機還恐怖的惡魔(誤),而且絕對無情、絕對殘酷,卻又絕對善良。


  都是一體兩面的東西,一個是大眾認為可怕,卻隱藏著某種藝術,一個是大眾認為天真可愛,卻隱藏著殘暴性格(?),而且都橫跨黑暗面與光明面。


  老實說要我準確地說出這兩個元素同時混合起來的感受,我也說不準,因為這種感覺太過奇妙,奇妙的難以言喻;兩個元素看起來相差如此遙遠,給大眾的印象如此兩極,但細看之下卻又可以發現某些共通性,實在是很有趣。


  講到底,仍舊是本書給我的一貫印象,即是荒謬吧。這種組合怎麼看都很奇異,但也很好玩,更重要的是也很優秀哪,不管是在惡搞或是文學性上絕對都是數一數二的佳作。


  雖然只是薄薄的一本,但這本書傳達的意念、包含的內容真的是豐富的出人意料,在加上令人不時嘴角上揚的的超深黑色幽默,只能說,這種奇書若是錯過那就太可惜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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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gmk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