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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是從吾友Menasi那裡自找來的坑,第13號,代名詞,唔,不小心就上六千大關了啊……

--正文---------

13.代名詞

  我、你、妳、祢、他、她、它、牠、祂。


  它們是什麼?很簡單,全是代名詞。代名詞是什麼?嗯,他們是名詞,模稜兩可的名詞,空泛而飄邈,寄生在城串的句子裡以維生,因為當它們單獨出現時,毫無意義。


  我精通巫藝、法術。名字,對我們這種人自有一番意義,唸出一個名,你捕捉的就是一個意像;真名所稱為事物最初的本質、通名乃是型意上的本質、小名代表的則是情義上的本質,代名詞呢?什麼也不是。它代表的本質太過短暫,難以長存,不若其他名詞般獨一無二,又如牆頭草般在不同的對話裡指向不同的事物,這樣的名字,擁有的近乎虛無。


  使用名來叫一個人、一件事物,無論真名、通名、小名也好,共同的力量,就是確認它的存在,透過幾秒間的語音,連結最深沉的力量,將它們的存在確認、保存、記憶,但代名詞呢?沒有,它們沒有力量,我們呼喊代名詞,既不能叫任何人,也無法代表任何存在,連名字最基本的意義也沒有,那麼,它們到底是什麼?


  真的沒有意義嗎?我不禁質疑。意義是人給的,在對話之間,人與人共同認定的代表物,那也是名字的意義,並非既定,但也有接近等同的力量,那麼,難道代名詞是有意義的?它們在某個狀況下被吟詠出來時,也會擁有和其他名號一樣的力量?


  我猶豫著,思緒陷入混沌。其他名詞,既有一開始便被訂定的意義,還有往後在談話中賦予的新意義,然而代名詞,卻只有後者,這到底算什麼?它們真的擁有力量嗎?是能夠定義存在的名字嗎?


  百思不解,我腦裡倏地閃過一個念頭--親身嘗試。我停下來,不對,這個念頭太危險了,這已經違反了所有流派巫藝都共認的一點,不能以呼喚真名法來叫喚非真名的名字。真名的力量強大,幾乎可以操縱風雨,但如果用代名詞來代換真名呢?會造成什麼是嗎,反噬亦或全無反應?我感到強烈的好奇。


  最終好奇戰勝了理智。我謹慎地開口,以最遙遠古老的聲律、真名的吟詠法,戰戰兢兢地道出一個音節:「我。」接著我正襟危坐地等待,時間不停流逝,空氣彷彿凝結,在這種時刻下,即使一個心跳的瞬間也會如一天那麼久。不知耗去了多少時辰,我藉由殘餘的蠟燭判斷自己已經等掉了大半的夜晚,於是才終於確認一件事。


  根本沒事。


  真的沒事?難道不是因為我過度緊張而遺漏了某個極為微弱的力量脈動?還是因為我一開始就是堅信不會有事情發生,而影響我的判斷?本著這種懷疑的心理,還有打破禁忌後那種浮誇且危險的喜悅,我再度嘗試了一次。「我。」這次的聲調比起剛剛較為清晰穩定,但仍是吟詠真名的語調。


  這次我等的沒那麼久就判定不會有事情發生,為什麼?因為我想既然第一次等的更久也是一片平靜,那這次絕對也是,不必再試了,代名詞,它們沒有意義、沒有力量,無法代表任何本質、任何意像。現在已是夜深三更,該睡了。


  在我走到床邊時,我卻不經意地瞥見那面足足和我一樣高的更衣用鏡,像是凝固金屬的冰冷平面映出我的身影,我突然起了個可怕而衝動的念頭。


  我站到鏡前,全力說服自己是在跟另外一個人說話;我不把那張削瘦的臉孔、修長的手指、如骨的手臂和自己連想在一起,而是當作另外一個人來看待。等一切心理準備都差不多後,我伸出手指指向鏡面。「你。」真名呼喚。


  什麼事也沒有。


  我央央不樂地坐到床頭,不知為何有些懊惱。我應該開心的,因為若真的有反應,那可能會是一種完全失控的全新力量解放,我雖精通巫藝,但要面對未知的力量,也是十足危險的事;更何況,這樣一來我的研究就可以告一段落了,我可以俯仰無愧地宣告代名詞是空虛的存在,毫無意義;這個研究結果為我帶來的,將是我輩同道的尊敬,因為我膽敢碰觸無人涉及過的領域。


  想到這哩,我起身興奮地走到寫字檯前,想在散亂的羊皮紙上記下寶貴的結果,但卻猛然想到,我試過一、二人稱,卻沒試過第三人稱。嗯,這可不行,我必須試試。此刻的我,已經不在害怕嘗試吟詠代名詞,既然前兩個都和我相安無事,這第三人稱何苦成為異類呢?何況我所想的,並不是真希望有什麼出乎意料的事發生,而是純粹希望自己試過並目睹之後平靜,接著我便有全宣稱自己做過完整的試驗,讓質疑者無從立論。


  所以,我從床頭櫃抄起一面小鏡子,站到更衣鏡前,讓自己的臉同時映在兩面鏡上,然後對著更衣鏡中的我,手指小鏡中我說道,「他。」自然也是真名呼喚。


  我興奮地等了片刻,接著開開心心地在研究紀錄上寫下:『代名詞不具有力量。』好,可以睡了,經過一番折騰,我一身骨頭都快散掉了。我躺在柔軟的羽毛床上,內心寄望著往後的日子,我將會得到尊敬,我的名字也會被寫在名人冊上,就因為我敢做別人不敢做的事。帶著這種心情,我緩緩入眠。

 


  隔天早上醒來時我發現自己比平時都還要晚起,大概是昨晚的熬夜所致吧,這可不好,我今天還有很多行程呢。是的,雖然私底下修習巫藝,但我對外的公開身份,可是堂堂擁有伯爵繼承權的年輕子爵,畢竟雖然時代變遷,人們對我輩巫者的態度已不若過去排斥,可是也還沒到能把巫師身份開誠佈公的地步。


  我匆匆換了套簡便又不失莊重的衣服,在經過書桌前,對著那疊手稿露出曖昧的笑容,然後就走出房門。堡裡的僕人都準備就緒,所以當我早到餐廳時,早餐已經準備就緒;空蕩的長桌上,擺著各式佳餚,四名奴僕隨侍在側,這樣的排場,只為我一個人準備。很好,我的母親很早就死了,家裡只剩下我跟父親,而他人呢,現在已經去首都參加國王陛下親自召開的會議了,這棟巨大的城堡站時由我掌管。整個堡裡空空無人,只剩我自己,倒也消遙快活。


  其中一名僕人走上來,幫我把帶骨肉排切好,他是我的貼身僕役,年資老、服從性高、個性沉默、要求薪資低,是個好僕人。我突然湧現一種惡作劇般的想法。「你。」我以真名呼喚脫口而出。他頓了頓,立刻轉過頭來,「少爺有何吩咐?」


  「沒事。」我搖搖頭,像搗蛋時被逮到的小孩一樣心虛。


  用餐後就是一天忙碌的開始,我今天早上要與城東大宅的那家小姐騎馬出遊,因此一離開餐桌,人就立刻趕到馬房,彷彿只是須臾間,我已經到了她的居所。她穿著騎馬用的緊身長褲,把頭髮綁起來盤在頭上,十足的騎師打扮,我們肩並肩騎出城,漫步在陽光明媚的鄉間小道上,身後是隨侍的三名僕人,即便在注視之下,我們依然談笑風生的若無旁人。這很引人遐想,事實上全城的人都認為我在追求她,我原先對此不予置評,但想想,又有何不可?畢竟其他家的姑娘,我沒半個看的滿意的,但我也老大不小,該是找個伴的時候了,既然如此,合不選個情投意合又門當戶對的?


  但今天有些不同,我們的話語間,有種異樣的陌生感,彷彿我們昨天才剛吵了一架,今天又馬上同遊一樣,我說不出是怎麼回事,但那跟平常的感覺差多了。造成這種感覺的原因,直到我們坐在一棵榆樹下乘涼時才終於發現。


  我們坐在僕人撲的毯子上,感受拂過身體的徐徐涼風,這時她突然抱怨道,「大人,您難道不覺得您那個老僕人手腳已經不大靈活了嗎?」這話她說的很直接,但我那老僕現在不在身邊,被去我派去附近的小河弄點水來,所以直說倒也無妨。


  我皺起眉頭回應道:「是有點,不過他腦袋倒還挺機伶的,況且即便有什麼疏忽,我也還可以照顧自己。」


  「真是如此?」她笑著問,「可以照顧自己的話,那您的黑眼圈又是怎麼回事?」


  「我昨晚熬夜,」我不慌不忙的扯謊道,這事不曉得做過多少次了,「我熬夜在寫詩。」


  「真的?可以念給我聽聽嗎?」她興奮的問,我搖搖頭拒絕。


  「還不夠好,等我修到完美在說吧。」我敷衍地回答,她只好同意。我的思緒不禁漂到昨晚一整頁的名字研究,還有那瘋狂的實驗,以真名唸法呼出代名詞前的緊張,還有之後如釋重負的狂喜,到現在依然記得清清楚楚。然後我的心臟停了一下。我察覺出問題在哪了。


  她從剛剛到現在,無論叫我還是老僕人,用的全是代名詞,而平常,她都會叫我們的通名的。


  我的心涼了半截,是了,沒錯啊,少爺、大人、僕人,這些雖然是普通名詞,但在對話中,卻也具有代名詞的意義。而平時她叫我們,不論如何,都不會只用這樣生疏的叫法。我震驚的說不出話來。


  「少爺、小姐,水來了。」


  「謝了。子爵大人,您怎麼啦?僕人打水來了呢。」


  經她這麼一叫,我才回過神來,然而她話中所說,卻包含更令我驚慌的事實。恐懼一波波衝擊著我,我知道自己現在受不了這種狀況,懼怕之情恐怕已形於臉色之上了。顧不得那麼多,我斷然起身。


  「抱歉,想我的身體有些不舒服,可能必須先行告退了。」我向她匆匆丟下這句,然後轉向我的老僕人--沒錯,我叫不出他的名字,不論真名或通名亦然,於是我只能說,「我先走了,你等一下在跟上來。」說完,我快速地跳上馬背,不顧自己方才的舉動有多無禮,便立刻夾緊馬腹飛奔回堡。


  一衝回家,我不管馬匹是否安好,把一切直接丟給馬夫打理,也不理會其他僕人對我突然返家發出的關切,不吭一聲地在迴廊上放足奔跑,直接飛奔進房裡。


  我鎖上門,站到書桌前,看著那個結論。我呸,沒有意義、沒有力量?那我現在的處境是怎麼回事?我的名字被抹煞了,對於他人而言,我不再是某某府的子爵少爺,而只是純粹的你、他、少爺、子爵、大人。名字,代表存在的名字就這麼被奪走了。我抓起一枝筆匆匆沾了點墨水,一定可以的,我使盡全力冷靜下來,才將手按到一張空白紙上,我屏氣凝神,就像平常那樣近乎本能地書寫姓名,但這一次,我卻閉上眼睛,不敢直視結果。


  我感到自己的手腕在動,就和平常一樣,內心感到一陣舒坦,沒錯,用最簡單的方法,我還是找回了自己的名字;它沒被抹煞,只是被成串的代名詞掩埋而已,只要有心翻找,還是可以輕易地搜尋到。然而就在這時,我寫不出來了,腦海只剩下一片空白,彷彿是有人要我寫出從會學過的文字一樣。


  我的手僵持在紙面上,感到掌心的汗水源源不絕地流出,我的頭上也是大汗淋漓,背後更是整片濕了;我的手在抖,心跳加速,胃裡的東西在翻攪,喉嚨感覺好像突然被人抽乾一樣。膽小鬼,我在心中對自己怒喝道,接著強迫自己睜開眼睛。我的眼皮上拉,映入眼簾的事卻讓我難以接受。


  我。


  由簡單的筆劃構成,它靜靜地躺在紙面上,安然地讓墨水被吸收,彷彿在嘲弄我:『嗨,我今後要跟著你過一輩子啦。』那模樣,比被剖開肚腹露出血淋淋內臟的動物屍體還要噁心,不,即使是剖開人類,也沒有這麼令人害怕。


  我恐懼地退到角落,縮在牆角幾乎啜泣,我做了什麼?我的粗心大意,到以讓我變成什麼?我全身顫抖,但突然閃過一個念頭--那疊手稿的第一頁,不就簽著我的名字?


  思及於此,我彷彿得到救贖般地撲到桌前,手一揚將其他的紙張通通推到地上,任由它們四散。我找到了第一頁,殷切期盼地望向那寫在標題旁的小小署名。沒錯,那是我的名字,那字母的形狀、起伏、扭曲的角度,都是出自我的手筆,它們在昨晚以前,的確是專屬於我,人們叫這這個名字,腦袋裡便會立刻想到我的容貌。我朗聲唸出,卻覺得空虛無比。沒有意義,沒錯,這個名字如今對我而言,已經不再具有意義,它過去曾是代表我的存在,但如今,卻成了飄邈空幻的音節。就像長大後,找到自己小時候的衣服一樣,我知道那過去曾屬於我,專屬於我,也讓人得以辨識我,但現在,它卻失去那層抽象的生命,毫無意義。


  我幾乎快要昏死過去,整個人感到頭暈目眩,扶住桌緣才沒跌倒;我感到胃裡的食物在翻攪,噁心感湧上,我想吐,但卻沒讓身體如願而行,時機未到,至少要等我確認過最後一件事才行;即便當我寫下名字時,就已經猜到結果也一樣,我不肯放棄希望,仍要往最危險的地方走去。


  我搖搖晃晃地走到更衣鏡前,看著鏡中的自己,一臉恐慌,臉色蒼白,眼窩凹陷,周圍圍上了黑眼圈,向具令人反胃的臭皮囊。我拋開這個念頭,把它壓到心底最深處,然後施展所學過的一切觀察眼前的景象。


  巫藝中,最重要的一環,即是就由視覺觀察,來得知對方的真名,這門技藝我早就嫻熟的到了爐火純青之境界,然而現下施展,卻是如此的困難。我彷彿是個才剛入門的學徒般,盯著鏡面左思右想,一面強逼自己凝聚心神,才有辦法一面看出個所以然。我見到了我的真名。我。


  我跪了下來,暈眩感衝頂,我想吐,也真的吐了,不管身上的昂貴衣料被嘔吐物弄髒;這不重要,反正我用不到了,我完了,我投入一生追尋的技藝,就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毀了,現在我的真名、通名,舉世皆知,就連三歲小孩也能在童稚的聲音哩,殘酷地唸出來。我毀了,沒有一個巫師會讓自己落到這種地步,現在,我的對手、我的仇敵都可以輕而易舉地掌握我的生命;我會成為落魄的人偶,對於每個跟己身有關的代名詞都必須予以回應,因為雖然吟詠者非是以真名語調唸出,但那確實是我的真名,我會受制於任何人,任何人都可以控制我!


  我哭了,就像小孩子一樣,使盡全力的哭,大聲吵鬧。我注視鏡中的自己,彷彿那不是我,而是別人,就在這當下,我懇求上蒼別將最殘酷的事實揭露在我之前,但縱使我將整副靈魂都哭乾了,結果依然不會變,我在鏡中那人身上看到了他的真名。他。


  我一拳打碎鏡面,彷彿這樣就可以否決一切,破碎的鏡片刺進我的手掌,溫熱的鮮血跟著噴出。我又吐了一次,倒在地上,倒在方才的嘔吐物與滿地的手稿裡又哭又吐,竭盡全力,彷彿要用最痛苦的方法折磨死自己。死,沒錯,只能這樣,我不要成為心靈空乏的行尸走肉,連暮遲老弱都可以以真名直呼我。我奮力爬到木架旁,那裡,有把匕首,那是巫師實行儀式時的匕首,可以的,我就要用那它,還進行結束悲慘一生的儀式。


  我終於搆著它了,用力一拉,它便掉下來落在眼前,我顫抖地握住柄手。再見了,灰暗慘澹的世界,要我受制於天下人,毋寧死。冰冷的刀刃抵住我的咽喉,沒有痛苦,有的是解脫的喜悅,在殷紅的血水飛濺中,我縱聲大笑,門廊外傳來著急的腳步聲,我眼簾最後所見,乃是老僕人撞破門,踩在血泊中驚佈地望著我。


  等等,還有一件事我還沒做,我一定要將這個可怕的結局告昭示人。我手指沾著自己的血,在牆邊以最後的氣力,寫下最後的、以我性命換得的成果。

 


  城堡裡起了騷動,所有僕人都議論紛紛,城鎮衛隊的隊長也親自到現場。當日中午,就在僕人都還忙著準備午膳時,子爵大人在自己的房間割喉自殺了,沒有人知道原因,只見他房間的地板上,充滿了紙張、嘔吐物、玻璃碎片,還有腥紅的鮮血。隊長領著幾個隊員,頂著臭氣進入視察,他們震驚地發現,子爵大人多年來一直在進行巫術研究,地上那些髒污不堪的手稿,全都是他的研究成果,而他們也斷定子爵之所以會自殺,一定是因為研究巫術而著魔發狂。


  「抬出去,把他用火燒了,在切成屍塊埋在野外。」隊長厭惡地吩咐,兩個隊員不甘願地拉起子爵大人的屍體往外拖去,在地板上拖出長長的痕跡。隊長鄙夷地望了望四周,目光突然定在牆上的一排血字上,令他好奇的不是字句本身的內容,而是一個將死之人到底會在臨死前用最後的時光寫出什麼。他彎下腰去,注視那排模糊不清的文字。


  代名詞的力量是取代。


  簡簡單單,就只有這樣。隊長不耐煩地哼了一聲,接著快步走出這個污穢的房間。


  當天下午,當城鎮衛隊要將這件事貼出告示以公佈時,卻發現沒人知道子爵大人的名字,他們問遍所有人,包刮子爵大人生前的愛人,然而大家所知道的,久只有子爵、大人、少爺等頭銜,後來他們去問了侍奉子爵的老僕人,卻發現他連自己的名字也答不出來,於是他們相信他也受到污染,並將他逮捕處死。


  最後在告示上,他們只寫著某某堡的子爵因為施行巫術,因此予以淨化死刑,倒頭來,完全沒人記得他的名號。


--完-------

結論:不要找顆草莓來做人體實驗。(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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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gmk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5)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