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說呢,這篇光看標題就知道是在抱怨的開罵,當然也有點情緒化。不過說真的,我來寫這篇文章或許還有些自省性質。
反正,近來真是覺得有些人怎麼可以幼稚到那種程度,對於什麼樣的場合該說什麼樣的話、做什麼樣的事一點概念也沒有,講白一句就是目光短小、判斷能力有問題兼過度自我意識;從沒考慮這話該不該說、事情有沒有必要做、要用什麼方式完成、之後會有什麼後果,完全只想到說出來(他們單方面認為)很幽默、有趣,殊不知這種自以為是的笑話在別人眼裡耳裡根本是蓄意的諷刺。
這種人周遭其實還不少,我實在不能理解,脫人褲子、別人上廁所的時候跑到後面鬧、抓人下體有什麼好玩的,甚至講嚴重一點,這代表我們可以說這代的學生根本不懂什麼叫『尊重』,試想,都已經國三下了,年紀晚的十五,大的也十七了,結果卻依然在幹這些十歲國小生才在做的事,不是很蠢嗎?
因此,我實在覺得他們很可悲,心智年齡依然停留在極度幼稚的狀況。好,有些認識我本人、也會做上述事件的人,可能接著就會反駁(或者嘴砲對罵?),說我不也是這樣。
那我得說完全不一樣,我的行動,除了某些時候真的瘋過頭有失分寸,不然基本上我是不會用侵犯他人的方法來爭取自我認同的,畢竟我知道一件事:在尖峰時刻的走廊上、教室裡,突然被人脫褲子,絕對比被當面一拳來的更有殺傷力。
另外,有關他們在造成傷害之後的反應更是讓人覺得人性怎麼可以醜陋到這等地步,有些人會害怕,改用轉移嘲諷目標來模糊焦點,講白了這種人非常沒種,因為他已經知道自己錯了,卻又不敢承認,只想用一些三流手段來避免避重就輕,逃避問題,卒仔嘛!
還有另一種可惡的,此類人等的良心實在泯滅到了無可救藥的地步,那就是他們居然把被侵犯者憤怒或羞愧的反應拿來當成一個新笑柄大肆嘲弄,令人對社會絕望的是有些旁觀者甚至也會跟著起鬨、叫好,沒什麼好說的,這些人只能用喪心病狂來形容。
總括來說,上述的這些幼稚小鬼,確確實實只能用可悲來概括,因為即使他們生理如何地發育、打扮如何地成熟,他們腦袋裡裝的依然是好幾年前就該丟掉的垃圾;他們不只自取其辱而不自知,甚至超現實的當這是一種認同;他們不但不因錯誤而反省,還覺得自己所做全是理所當然;他們不知自愛就罷,居然未曾想過外人會對他們的父母投以何種的目光;可悲,的確可悲。
- Mar 25 Sun 2007 21:04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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