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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無圖片)  道格拉斯‧普萊斯頓 與 林肯‧柴爾德 著  三采文化

  先這樣說好了,最近讀了很多的偵探/推理/犯罪/懸疑小說,閱讀密度(?)之高實在是前所未見,而且都是些很『顛覆』、『反常』的融合型產物,而這本《硫磺之火》嘛,老實講我也想歸進去,因為這根本有一大半都是好萊塢式動作場面啊。


  犯罪小說一開始都是這樣的,一定會有謀殺案件發生,其內容繁雜程度不一,從日本人的『機關算盡』到美國佬的『殺了就跑』都有,接下來主角就要出場,因為某種理由開始追查犯罪,從冷硬派的到處調查、到處打架,到英式古典的『坐在沙發上辦案』都有,嗯,沒錯,不論哪一點,《硫磺之火》都是剛好取在中間值:犯做說縝密算縝密,但也挺『率性而為』的,而我們的主角團更是一個冷硬一個冷靜的絕妙搭檔。


  然後不僅一開始的故事設定如此,就連整體也是給我這種感覺,一開始前幾百頁看下來,我都還相當相信一切只是單純的人為犯罪,只不過兇手喜歡裝神弄鬼一些,還好;但到了接下來,什麼牧師啦、爵爺啦、靈媒啦、天啓啦、陰謀論啦通通出場後,我就不禁開始想,現在跨類型小說這麼多,就算這本其實是奇幻推理也沒什麼好奇怪的嘛,尤其是等末日預言一登場後,更是直接認定這本很可能就是小說版的康斯坦丁,差就差在沒有冒充成圖書館館員的加百列啊。(爆)


  最後事實證明一切都出乎意料,只能說整個轉變來得實在有夠突然,上一秒還是刁著煙斗的艾倫坡偵探,下一秒馬上變成打不死的龐德,好萊塢到極限,可是說穿了真的就是兩個字:痛快。


  要說這種感覺很像什麼?大概就是太七電影降臨之子,前面一整個都是沉重低氣壓,一路壓抑到最後再把克勞德跟塞菲羅斯拉出來無雙大亂鬥一樣。本書不只給你揭開謎底的暢快,還讓人滿足了『很想把壞人打爆』的慾望啊XD


  說實在,整個《硫磺之火》說穿了就是通俗,比起小說或許更適合拍電影,那種槍戰鏡頭、飛車掃射,我想若是換成聲光效果十足的大螢幕,那絕對會刺激萬分吧,換到書中,雖然要緊湊感還是有,但說實在就是不夠味啊。


  而且真的不是只有我在說,連作者大神都這麼認定了,『放下槍,兩個人打贏七個人是電影裡才有的事。』看看這句爆點多大啊,事實證明這本真的有改成商業大片的潛力,雖然不能雷,但還是想說:連這種方法都能贏,也太猛了吧!


  話說回來,或許也因為是這樣,我看這本書到一半時時,其實有一部分已經不是注意解謎,真正在意的反倒是最終大決戰啊,畢竟看到超過三分之二時,用膝蓋預測也知道大決戰是勢在必行,不打對不起觀眾,也對不起已經把子彈上好膛的兩位槍客,更對不起一字排開等著領團體便當餐的眾路人雜兵啊。


  不過,看我上頭講的一附好像這本書整本六百多頁下來都在槍戰大亂鬥一樣,事實上啊,這只是本書其中一條故事線裡,大概三分之一的戲份而已,剩下的那部份更有趣啊:宗教狂熱。


  大家都知道,不管是社會上還是戰場上最難搞的人通常都是精神力最強的人,而宗教狂熱者無疑是最佳表率,雖然相當不可取,但他們確實能為了信仰拋棄凡俗一切,成為相當強大的聖戰士軍團(注意,我說的是真的狂熱到骨子裡,真的相信有末日審判那種),而且這隻軍團最大的好處就是只要你用對方法,說有多好操控就有多好操控,而且絕對忠誠。


  然後這時候,若他們的領導者又是個自以為是第二基督的狂信者的話,那就更好玩--不,是恐怖了,尤其是當有人採到地雷讓他們暴動起來時,就會發現聖戰軍團其實跟群魔亂舞沒什麼差別啊,更糟糕的是他們自以為是正義啊。這種狀況在嚴重一點,就要出現太平天國啦。


  但當然了這是小說,不管在怎麼亂最後還是要收個尾,結尾那一招真是--只能說,果然治什麼人就要用什麼方法,諷刺的是,聖戰士最後反倒是被自己的武器砍倒的。


  就是這樣,總歸來說,雖然說起來這本書實在是通俗到極限,畢竟能密室謀殺一路扯到軍武陰謀這根本就是好萊塢的玩意,但說實在也因為這樣所以看起來真的很爽快,加上宗教狂熱的荒謬戲碼,只能說是非常之精采,來人啊,快拍成電影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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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gmk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