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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C.M之偽‧戒靈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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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圖文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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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26 週日 200707:52
  • 真正的男子漢:安格馬的巫王

這是因奇幻基地的活動而生出來的文章,就是這個:無法討厭的反派角色,很划算,五百字換一本書喔,要參加的快啊,書都有限數量的!
--正文------
  若要說到我最無法憎恨、討厭的反派,非他莫屬,而且不只不厭惡,更甚者,我甚至還成為他的追隨者,更被他所影響決定了自己的奇幻界身分及目標,他,就是堂堂的魔影將軍、戒靈之王、魔窟谷大將、九騎士之首--安格碼的巫王(The Witchking of Angmar)。
  第一次迷上巫王,幾乎可以追溯到我剛接觸魔戒與奇幻世界開始,那時候,剛踏進奇幻大門的我,面對的是成堆壓死人的經典必讀作,當中自然包括了魔戒這部不朽經典,然而,我卻是在還沒看小說前,先看了三部曲電影便完全迷上這部大作。
  記得那時候,我連一二部曲都還沒看過,只是看到電視上有在播三部曲,就很興奮的開始看,過沒多久,便被浩大的中土世界給震懾住,完完全全陶醉於洛汗大平原的壯麗、米那斯提力斯的宏偉、驃騎們離鄉長征的從容就義、甘道夫為了中土及人皇而力挽狂瀾的鞠躬盡瘁……還有其他說不盡的、令人印象深刻的元素。而講到如何迷上巫王及眾戒靈,就是在甘道夫對皮聘提到這位大將時的那短短幾秒的畫面間,被戒靈之首在風雲頂上拔刀的畫面所吸引,當時在我的心裡,立刻閃過一個念頭:好帥啊!
  沒錯,夜黑風高的荒野丘頂之上,一群戒靈身穿黑袍,戒靈王從當中緩緩步出,充滿殺氣的拔出魔窟劍,這個畫面不只在當時,即使如今看來依舊是那麼無懈可擊的完美。我至今依然在懷疑,我是黑袍控這點,到底是一開始就存在於心底,還是那時候受到刺激才誕生的癖好。
  而讓我這份喜愛更加根深蒂固的,莫過於帕蘭諾之役開打後巫王的種種顯赫戰績,先是在戰況膠著時率領八戒靈乘著飛獸俯衝突擊,一舉扭轉情勢,更在半獸人大軍被洛汗驃騎衝殺的大亂陣腳時擊殺希優頓王,之後雖在與伊歐玟的單挑中落敗,但當他從飛獸屍體中起身時散發的那股帥氣,實在是我無法抵擋的啊。帥啊,巫王老大。
  之後又斷斷續續的找到了許多巫王的超威事蹟,比如說電影版中單挑甘豆腐樂勝(那把火焰魔窟劍也帥到爆)、小說中在米那斯提斯破城後傲氣凌人、大搖大擺地走進城中、首部曲裡的黑騎士夏爾大追殺、戒靈真身的白色系腐朽魅力……這一切都一再確立巫王在我心目中的地位,幾乎是難以取代的,不多說,我的網路頭像是萬年巫王、ID第一個字就是戒靈、最愛的電影配樂曲目全都是巫王跟戒靈們大顯神威的橋段,甚至我還能模仿戒靈尖叫哩。(好,我知道這個怪怪的)
  再想想,在個性上巫王還真的是個直來直往的男子漢啊,大剌剌的遵從慾望直接收下小魔戒,然後又很豪爽的(?)墮入幽界,接著呢,收人禮物不忘本,還在人家手下很盡心盡力的幹了快一個紀元的白工大統帥,最後還因公殉職,鞠躬盡瘁,為主先死而後己的精神實在是可好好稱頌一番。
  而不拘小節直接遵從慾望這點,更顯的他有多麼勇敢果決,多麼像個男子漢,而之後還大方地位黑暗魔君效力出征,更凸顯他對自己信念的坦率,比起亞拉岡剪不斷裡還亂的四角戀情(對象是二精靈一人類……)、咕嚕內心掙扎的要死不活、甘豆腐每次都偷偷摸摸用賤招陰掉對手……在這些搖擺不定、畏畏縮縮行為以及陰險小人招數的襯托之下,更顯的巫王的情操有多麼的可敬,不做作、不矯飾、不搞小招數,一切光明正大的來,就連在對付伊歐玟時也是遵守規則二打二(巫王加飛獸 對 伊歐玟加哈比小傻),堅守運動家精神,雖敗猶榮!
  再說伊歐玟他們也是搞偷襲才贏的耶。
  於是按照上上一段這樣講下來,薩魯曼也是同一類的性情中人啊,不過可惜這傢伙魅力不夠,而且作風不太直接,也常常玩陰的,當然,這樣仍然能突顯巫王有多麼的帥氣啊。(完全暴走了)
  而雖然對其他戒靈我也是相當喜愛,但就是沒有像巫王那樣的狂熱,該怎麼說呢,雖然都很酷、很威,但在巫王神威之下,一切都顯得微不足道,你看看,另外那八個,居然還跟半獸人一樣懼怕日光,還不敢下水,在怎麼威風,這樣一搞整個就遜掉了,要是對方選在巴里島海灘開打,包准被打好玩的。
  相較之下,巫王不但不畏光、怕水,而且在眾戒靈被淺淺的安都因河(最好是很淺)嚇的半死的時候,還是靠他提振士氣,大夥才敢跨越心理障礙涉水渡河,這樣一來,又顯出他多具有領袖特質,偉哉巫王!
  即使過了這麼久的時間,我對巫王的熱愛依然沒有退卻,每次看到電影時,最期待的總是他的現身,而上網找魔戒插圖時,最先輸入的兩個字元也是Witchking跟Nazgul,就連想買魔戒週邊時,也是第一個考慮買把魔窟劍,再不然也要弄件大黑布自製戒靈袍嘛(披上去就好啦)。
  我想,就時光長河繼續流動、世事繼續演變,在未來的幾年內,我仍會繼續喜愛這位超級大反派吧。偉哉巫王,仰之彌堅讚之彌高,集千古聖賢之美德於一身,實實在在的偉大男子漢、永遠的魔窟之王,偉哉!巫王老大!
  (本人認為巫王誕辰及忌日都應該列為國定假日,並且排定紀念活動的……)
特別附錄:安格馬的崛起遊戲海報,好想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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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mk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7) 人氣(2,205)

  • 個人分類:我們的名字是永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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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25 週六 200709:31
  • 陰謀中的閱讀盛宴《秘密晚餐》


  哈維爾‧西維拉 著  大塊文化
   又是一本試閱,這個暑假真是豐收啊,不忘本不忘本,先感謝大塊文化先。
   這本秘密晚餐按照類型來說,就是所謂的歷史陰謀型,而這回不幸死了幾百年還要背後人抓出來玩弄的(誤),就是我們性感的鬍子大叔,李奧那多‧達文西,而講到達叔陰謀就一定是跟他老人家的畫作有關,由書名判斷很明顯,這本書中超有名的最後的晚餐。
   話說,同樣是玩達叔的書,另一本超有名的,想必各位都知道便是達文西密碼,但由於我只看過電影,所以也不方便進行比較,但就算是電影,我也可以說除了一樣都是寫達文西,關鍵一樣藏在最後的晚餐裡以外,兩書的路線可是大大不同,而最後謎底,更是天差地遠,對比起達文西密碼那種擺明了就是要教廷來罵的謎底,這本可算是相當收斂了,雖然還是異端沒錯啦。
   一四九七年,羅馬教廷連連接獲數封匿名信件,信裡指出,位於米蘭的聖馬利亞大教堂裡,有一個可怕的陰謀正在進行,奉米蘭公爵之命為教堂時堂繪製壁畫的達文西,不但不按照聖經上的描述來畫最後的晚餐,甚至還在裡頭隱藏了一個包含異端思想的秘密。隨著情況日亦緊急,教廷也無法坐視不管,於是便派出秘密間諜阿古思提諾‧雷爾神父前往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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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mk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4) 人氣(467)

  • 個人分類:書看很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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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25 週六 200709:08
  • 【又被點名】大絕解問卷

很幸運地,本人又被點中了,這次點我的正是吾友順學鋼鐵孤狼,既然點了那就坦然接受吧,不過先說在前頭,我要用超賤大絕超速速秒掉這份問卷。
--作答開始-----------
【 點 名 】10 + 1 + 10 遊 戲
    10 + 1 + 10 遊戲玩法:
    〈 一 〉請列出 10 樣最想做的事〈 長期 / 短期均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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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mk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142)

  • 個人分類:我手寫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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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20 週一 200721:52
  • 執著的可佈《一袋白骨》


 史蒂芬‧金 著  遠流出版

  史蒂芬‧金,這傢伙如果要說的話,絕對是美國超大的暢銷名家,作品數量多、水準穩定、有固定閱讀群眾、時常改編電影,最近這股風潮似乎吹到台灣來了,不知道是不是因為1408上映了,這陣子金先生的書猛出狂出,全系列作品在書店裡佔買了整個展示平台,好不威風,不過很囧的是,包含一袋白骨我也只看過兩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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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書看很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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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16 週四 200715:12
  • 五十題之第十三題:代名詞

說這是從吾友Menasi那裡自找來的坑,第13號,代名詞,唔,不小心就上六千大關了啊……
--正文---------
13.代名詞
  我、你、妳、祢、他、她、它、牠、祂。
  它們是什麼?很簡單,全是代名詞。代名詞是什麼?嗯,他們是名詞,模稜兩可的名詞,空泛而飄邈,寄生在城串的句子裡以維生,因為當它們單獨出現時,毫無意義。
  我精通巫藝、法術。名字,對我們這種人自有一番意義,唸出一個名,你捕捉的就是一個意像;真名所稱為事物最初的本質、通名乃是型意上的本質、小名代表的則是情義上的本質,代名詞呢?什麼也不是。它代表的本質太過短暫,難以長存,不若其他名詞般獨一無二,又如牆頭草般在不同的對話裡指向不同的事物,這樣的名字,擁有的近乎虛無。
  使用名來叫一個人、一件事物,無論真名、通名、小名也好,共同的力量,就是確認它的存在,透過幾秒間的語音,連結最深沉的力量,將它們的存在確認、保存、記憶,但代名詞呢?沒有,它們沒有力量,我們呼喊代名詞,既不能叫任何人,也無法代表任何存在,連名字最基本的意義也沒有,那麼,它們到底是什麼?
  真的沒有意義嗎?我不禁質疑。意義是人給的,在對話之間,人與人共同認定的代表物,那也是名字的意義,並非既定,但也有接近等同的力量,那麼,難道代名詞是有意義的?它們在某個狀況下被吟詠出來時,也會擁有和其他名號一樣的力量?
  我猶豫著,思緒陷入混沌。其他名詞,既有一開始便被訂定的意義,還有往後在談話中賦予的新意義,然而代名詞,卻只有後者,這到底算什麼?它們真的擁有力量嗎?是能夠定義存在的名字嗎?
  百思不解,我腦裡倏地閃過一個念頭--親身嘗試。我停下來,不對,這個念頭太危險了,這已經違反了所有流派巫藝都共認的一點,不能以呼喚真名法來叫喚非真名的名字。真名的力量強大,幾乎可以操縱風雨,但如果用代名詞來代換真名呢?會造成什麼是嗎,反噬亦或全無反應?我感到強烈的好奇。
  最終好奇戰勝了理智。我謹慎地開口,以最遙遠古老的聲律、真名的吟詠法,戰戰兢兢地道出一個音節:「我。」接著我正襟危坐地等待,時間不停流逝,空氣彷彿凝結,在這種時刻下,即使一個心跳的瞬間也會如一天那麼久。不知耗去了多少時辰,我藉由殘餘的蠟燭判斷自己已經等掉了大半的夜晚,於是才終於確認一件事。
  根本沒事。
  真的沒事?難道不是因為我過度緊張而遺漏了某個極為微弱的力量脈動?還是因為我一開始就是堅信不會有事情發生,而影響我的判斷?本著這種懷疑的心理,還有打破禁忌後那種浮誇且危險的喜悅,我再度嘗試了一次。「我。」這次的聲調比起剛剛較為清晰穩定,但仍是吟詠真名的語調。
  這次我等的沒那麼久就判定不會有事情發生,為什麼?因為我想既然第一次等的更久也是一片平靜,那這次絕對也是,不必再試了,代名詞,它們沒有意義、沒有力量,無法代表任何本質、任何意像。現在已是夜深三更,該睡了。
  在我走到床邊時,我卻不經意地瞥見那面足足和我一樣高的更衣用鏡,像是凝固金屬的冰冷平面映出我的身影,我突然起了個可怕而衝動的念頭。
  我站到鏡前,全力說服自己是在跟另外一個人說話;我不把那張削瘦的臉孔、修長的手指、如骨的手臂和自己連想在一起,而是當作另外一個人來看待。等一切心理準備都差不多後,我伸出手指指向鏡面。「你。」真名呼喚。
  什麼事也沒有。
  我央央不樂地坐到床頭,不知為何有些懊惱。我應該開心的,因為若真的有反應,那可能會是一種完全失控的全新力量解放,我雖精通巫藝,但要面對未知的力量,也是十足危險的事;更何況,這樣一來我的研究就可以告一段落了,我可以俯仰無愧地宣告代名詞是空虛的存在,毫無意義;這個研究結果為我帶來的,將是我輩同道的尊敬,因為我膽敢碰觸無人涉及過的領域。
  想到這哩,我起身興奮地走到寫字檯前,想在散亂的羊皮紙上記下寶貴的結果,但卻猛然想到,我試過一、二人稱,卻沒試過第三人稱。嗯,這可不行,我必須試試。此刻的我,已經不在害怕嘗試吟詠代名詞,既然前兩個都和我相安無事,這第三人稱何苦成為異類呢?何況我所想的,並不是真希望有什麼出乎意料的事發生,而是純粹希望自己試過並目睹之後平靜,接著我便有全宣稱自己做過完整的試驗,讓質疑者無從立論。
  所以,我從床頭櫃抄起一面小鏡子,站到更衣鏡前,讓自己的臉同時映在兩面鏡上,然後對著更衣鏡中的我,手指小鏡中我說道,「他。」自然也是真名呼喚。
  我興奮地等了片刻,接著開開心心地在研究紀錄上寫下:『代名詞不具有力量。』好,可以睡了,經過一番折騰,我一身骨頭都快散掉了。我躺在柔軟的羽毛床上,內心寄望著往後的日子,我將會得到尊敬,我的名字也會被寫在名人冊上,就因為我敢做別人不敢做的事。帶著這種心情,我緩緩入眠。 
  隔天早上醒來時我發現自己比平時都還要晚起,大概是昨晚的熬夜所致吧,這可不好,我今天還有很多行程呢。是的,雖然私底下修習巫藝,但我對外的公開身份,可是堂堂擁有伯爵繼承權的年輕子爵,畢竟雖然時代變遷,人們對我輩巫者的態度已不若過去排斥,可是也還沒到能把巫師身份開誠佈公的地步。
  我匆匆換了套簡便又不失莊重的衣服,在經過書桌前,對著那疊手稿露出曖昧的笑容,然後就走出房門。堡裡的僕人都準備就緒,所以當我早到餐廳時,早餐已經準備就緒;空蕩的長桌上,擺著各式佳餚,四名奴僕隨侍在側,這樣的排場,只為我一個人準備。很好,我的母親很早就死了,家裡只剩下我跟父親,而他人呢,現在已經去首都參加國王陛下親自召開的會議了,這棟巨大的城堡站時由我掌管。整個堡裡空空無人,只剩我自己,倒也消遙快活。
  其中一名僕人走上來,幫我把帶骨肉排切好,他是我的貼身僕役,年資老、服從性高、個性沉默、要求薪資低,是個好僕人。我突然湧現一種惡作劇般的想法。「你。」我以真名呼喚脫口而出。他頓了頓,立刻轉過頭來,「少爺有何吩咐?」
  「沒事。」我搖搖頭,像搗蛋時被逮到的小孩一樣心虛。
  用餐後就是一天忙碌的開始,我今天早上要與城東大宅的那家小姐騎馬出遊,因此一離開餐桌,人就立刻趕到馬房,彷彿只是須臾間,我已經到了她的居所。她穿著騎馬用的緊身長褲,把頭髮綁起來盤在頭上,十足的騎師打扮,我們肩並肩騎出城,漫步在陽光明媚的鄉間小道上,身後是隨侍的三名僕人,即便在注視之下,我們依然談笑風生的若無旁人。這很引人遐想,事實上全城的人都認為我在追求她,我原先對此不予置評,但想想,又有何不可?畢竟其他家的姑娘,我沒半個看的滿意的,但我也老大不小,該是找個伴的時候了,既然如此,合不選個情投意合又門當戶對的?
  但今天有些不同,我們的話語間,有種異樣的陌生感,彷彿我們昨天才剛吵了一架,今天又馬上同遊一樣,我說不出是怎麼回事,但那跟平常的感覺差多了。造成這種感覺的原因,直到我們坐在一棵榆樹下乘涼時才終於發現。
  我們坐在僕人撲的毯子上,感受拂過身體的徐徐涼風,這時她突然抱怨道,「大人,您難道不覺得您那個老僕人手腳已經不大靈活了嗎?」這話她說的很直接,但我那老僕現在不在身邊,被去我派去附近的小河弄點水來,所以直說倒也無妨。
  我皺起眉頭回應道:「是有點,不過他腦袋倒還挺機伶的,況且即便有什麼疏忽,我也還可以照顧自己。」
  「真是如此?」她笑著問,「可以照顧自己的話,那您的黑眼圈又是怎麼回事?」
  「我昨晚熬夜,」我不慌不忙的扯謊道,這事不曉得做過多少次了,「我熬夜在寫詩。」
  「真的?可以念給我聽聽嗎?」她興奮的問,我搖搖頭拒絕。
  「還不夠好,等我修到完美在說吧。」我敷衍地回答,她只好同意。我的思緒不禁漂到昨晚一整頁的名字研究,還有那瘋狂的實驗,以真名唸法呼出代名詞前的緊張,還有之後如釋重負的狂喜,到現在依然記得清清楚楚。然後我的心臟停了一下。我察覺出問題在哪了。
  她從剛剛到現在,無論叫我還是老僕人,用的全是代名詞,而平常,她都會叫我們的通名的。
  我的心涼了半截,是了,沒錯啊,少爺、大人、僕人,這些雖然是普通名詞,但在對話中,卻也具有代名詞的意義。而平時她叫我們,不論如何,都不會只用這樣生疏的叫法。我震驚的說不出話來。
  「少爺、小姐,水來了。」
  「謝了。子爵大人,您怎麼啦?僕人打水來了呢。」
  經她這麼一叫,我才回過神來,然而她話中所說,卻包含更令我驚慌的事實。恐懼一波波衝擊著我,我知道自己現在受不了這種狀況,懼怕之情恐怕已形於臉色之上了。顧不得那麼多,我斷然起身。
  「抱歉,想我的身體有些不舒服,可能必須先行告退了。」我向她匆匆丟下這句,然後轉向我的老僕人--沒錯,我叫不出他的名字,不論真名或通名亦然,於是我只能說,「我先走了,你等一下在跟上來。」說完,我快速地跳上馬背,不顧自己方才的舉動有多無禮,便立刻夾緊馬腹飛奔回堡。
  一衝回家,我不管馬匹是否安好,把一切直接丟給馬夫打理,也不理會其他僕人對我突然返家發出的關切,不吭一聲地在迴廊上放足奔跑,直接飛奔進房裡。
  我鎖上門,站到書桌前,看著那個結論。我呸,沒有意義、沒有力量?那我現在的處境是怎麼回事?我的名字被抹煞了,對於他人而言,我不再是某某府的子爵少爺,而只是純粹的你、他、少爺、子爵、大人。名字,代表存在的名字就這麼被奪走了。我抓起一枝筆匆匆沾了點墨水,一定可以的,我使盡全力冷靜下來,才將手按到一張空白紙上,我屏氣凝神,就像平常那樣近乎本能地書寫姓名,但這一次,我卻閉上眼睛,不敢直視結果。
  我感到自己的手腕在動,就和平常一樣,內心感到一陣舒坦,沒錯,用最簡單的方法,我還是找回了自己的名字;它沒被抹煞,只是被成串的代名詞掩埋而已,只要有心翻找,還是可以輕易地搜尋到。然而就在這時,我寫不出來了,腦海只剩下一片空白,彷彿是有人要我寫出從會學過的文字一樣。
  我的手僵持在紙面上,感到掌心的汗水源源不絕地流出,我的頭上也是大汗淋漓,背後更是整片濕了;我的手在抖,心跳加速,胃裡的東西在翻攪,喉嚨感覺好像突然被人抽乾一樣。膽小鬼,我在心中對自己怒喝道,接著強迫自己睜開眼睛。我的眼皮上拉,映入眼簾的事卻讓我難以接受。
  我。
  由簡單的筆劃構成,它靜靜地躺在紙面上,安然地讓墨水被吸收,彷彿在嘲弄我:『嗨,我今後要跟著你過一輩子啦。』那模樣,比被剖開肚腹露出血淋淋內臟的動物屍體還要噁心,不,即使是剖開人類,也沒有這麼令人害怕。
  我恐懼地退到角落,縮在牆角幾乎啜泣,我做了什麼?我的粗心大意,到以讓我變成什麼?我全身顫抖,但突然閃過一個念頭--那疊手稿的第一頁,不就簽著我的名字?
  思及於此,我彷彿得到救贖般地撲到桌前,手一揚將其他的紙張通通推到地上,任由它們四散。我找到了第一頁,殷切期盼地望向那寫在標題旁的小小署名。沒錯,那是我的名字,那字母的形狀、起伏、扭曲的角度,都是出自我的手筆,它們在昨晚以前,的確是專屬於我,人們叫這這個名字,腦袋裡便會立刻想到我的容貌。我朗聲唸出,卻覺得空虛無比。沒有意義,沒錯,這個名字如今對我而言,已經不再具有意義,它過去曾是代表我的存在,但如今,卻成了飄邈空幻的音節。就像長大後,找到自己小時候的衣服一樣,我知道那過去曾屬於我,專屬於我,也讓人得以辨識我,但現在,它卻失去那層抽象的生命,毫無意義。
  我幾乎快要昏死過去,整個人感到頭暈目眩,扶住桌緣才沒跌倒;我感到胃裡的食物在翻攪,噁心感湧上,我想吐,但卻沒讓身體如願而行,時機未到,至少要等我確認過最後一件事才行;即便當我寫下名字時,就已經猜到結果也一樣,我不肯放棄希望,仍要往最危險的地方走去。
  我搖搖晃晃地走到更衣鏡前,看著鏡中的自己,一臉恐慌,臉色蒼白,眼窩凹陷,周圍圍上了黑眼圈,向具令人反胃的臭皮囊。我拋開這個念頭,把它壓到心底最深處,然後施展所學過的一切觀察眼前的景象。
  巫藝中,最重要的一環,即是就由視覺觀察,來得知對方的真名,這門技藝我早就嫻熟的到了爐火純青之境界,然而現下施展,卻是如此的困難。我彷彿是個才剛入門的學徒般,盯著鏡面左思右想,一面強逼自己凝聚心神,才有辦法一面看出個所以然。我見到了我的真名。我。
  我跪了下來,暈眩感衝頂,我想吐,也真的吐了,不管身上的昂貴衣料被嘔吐物弄髒;這不重要,反正我用不到了,我完了,我投入一生追尋的技藝,就因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毀了,現在我的真名、通名,舉世皆知,就連三歲小孩也能在童稚的聲音哩,殘酷地唸出來。我毀了,沒有一個巫師會讓自己落到這種地步,現在,我的對手、我的仇敵都可以輕而易舉地掌握我的生命;我會成為落魄的人偶,對於每個跟己身有關的代名詞都必須予以回應,因為雖然吟詠者非是以真名語調唸出,但那確實是我的真名,我會受制於任何人,任何人都可以控制我!
  我哭了,就像小孩子一樣,使盡全力的哭,大聲吵鬧。我注視鏡中的自己,彷彿那不是我,而是別人,就在這當下,我懇求上蒼別將最殘酷的事實揭露在我之前,但縱使我將整副靈魂都哭乾了,結果依然不會變,我在鏡中那人身上看到了他的真名。他。
  我一拳打碎鏡面,彷彿這樣就可以否決一切,破碎的鏡片刺進我的手掌,溫熱的鮮血跟著噴出。我又吐了一次,倒在地上,倒在方才的嘔吐物與滿地的手稿裡又哭又吐,竭盡全力,彷彿要用最痛苦的方法折磨死自己。死,沒錯,只能這樣,我不要成為心靈空乏的行尸走肉,連暮遲老弱都可以以真名直呼我。我奮力爬到木架旁,那裡,有把匕首,那是巫師實行儀式時的匕首,可以的,我就要用那它,還進行結束悲慘一生的儀式。
  我終於搆著它了,用力一拉,它便掉下來落在眼前,我顫抖地握住柄手。再見了,灰暗慘澹的世界,要我受制於天下人,毋寧死。冰冷的刀刃抵住我的咽喉,沒有痛苦,有的是解脫的喜悅,在殷紅的血水飛濺中,我縱聲大笑,門廊外傳來著急的腳步聲,我眼簾最後所見,乃是老僕人撞破門,踩在血泊中驚佈地望著我。
  等等,還有一件事我還沒做,我一定要將這個可怕的結局告昭示人。我手指沾著自己的血,在牆邊以最後的氣力,寫下最後的、以我性命換得的成果。 
  城堡裡起了騷動,所有僕人都議論紛紛,城鎮衛隊的隊長也親自到現場。當日中午,就在僕人都還忙著準備午膳時,子爵大人在自己的房間割喉自殺了,沒有人知道原因,只見他房間的地板上,充滿了紙張、嘔吐物、玻璃碎片,還有腥紅的鮮血。隊長領著幾個隊員,頂著臭氣進入視察,他們震驚地發現,子爵大人多年來一直在進行巫術研究,地上那些髒污不堪的手稿,全都是他的研究成果,而他們也斷定子爵之所以會自殺,一定是因為研究巫術而著魔發狂。
  「抬出去,把他用火燒了,在切成屍塊埋在野外。」隊長厭惡地吩咐,兩個隊員不甘願地拉起子爵大人的屍體往外拖去,在地板上拖出長長的痕跡。隊長鄙夷地望了望四周,目光突然定在牆上的一排血字上,令他好奇的不是字句本身的內容,而是一個將死之人到底會在臨死前用最後的時光寫出什麼。他彎下腰去,注視那排模糊不清的文字。
  代名詞的力量是取代。
  簡簡單單,就只有這樣。隊長不耐煩地哼了一聲,接著快步走出這個污穢的房間。
  當天下午,當城鎮衛隊要將這件事貼出告示以公佈時,卻發現沒人知道子爵大人的名字,他們問遍所有人,包刮子爵大人生前的愛人,然而大家所知道的,久只有子爵、大人、少爺等頭銜,後來他們去問了侍奉子爵的老僕人,卻發現他連自己的名字也答不出來,於是他們相信他也受到污染,並將他逮捕處死。
  最後在告示上,他們只寫著某某堡的子爵因為施行巫術,因此予以淨化死刑,倒頭來,完全沒人記得他的名號。
--完-------
結論:不要找顆草莓來做人體實驗。(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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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mk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0) 人氣(315)

  • 個人分類:詩詞歌賦雜文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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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15 週三 200709:29
  • 愛與腐的故事《刺客後傳:黃金弄臣》


羅蘋‧荷布 著  奇幻基地
  很好,首先聲明,這集會腐絕對不是因為我的個人觀點,如果只是這樣的話那可不好玩,因為是書中人物都在腐,連荷布大神都在無形之間寫起了腐文,所以身為讀者的我,被洗腦是正常的。
  再來,就算我真的腐了,那也是受情勢所逼而被感染,畢竟週遭一堆腐人,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不過我實在不確定他們到底算是朱還是黑。
  說到這回的書名黃金弄臣,我說,這根本是錯誤示範,真是的,基地應該改成『蜚茲與弄臣的同居日記』嘛!(爆)
  真的啊,你看看,這真的不是我單方面覺得喔,在書中認為這兩個傢伙有問題的人可不少,幾乎全公鹿堡都在懷疑,還有上一集弄臣對儒雅的『臨別一吻』,這下子不被懷疑性向非常人都難了,況且在弄臣的證實下,這有一半是真的了啊。
  就像我上面說的,這集幾乎都是龜在公鹿堡哩,而蜚茲跟弄臣,又好巧不巧必須住在同一間蜜月套房--不是,是雙人大房裡,日夜朝夕相處之下,自然有了濃厚的感情,不只爐邊促膝長談,連臥病在床時都是互相照顧,你說,這不叫同居日記,還有其他名字能叫嗎?
  簡單說,這集的重點不是別的,就是腐,我終於明白為什麼後傳的人氣會比正傳還高,因為這回可是大落落地收編了成群的腐女讀者,好樣的荷布大神,腐下去就對了!(我快爆走了)
  好好,冷靜下來講點正經的好了,不過我想觀眾可能看到上面那一堆就立刻按上一頁跳出了吧。
  說到這回的故事嘛,上一回是冒險救人,這集就開始鬥智玩陰謀,堡裡先是要和外島貴主團討論婚事、和繽城談妥同盟合約、安撫原血者,然後除此之外斐茲本人還要處理養子的感情問題、建立精技小組,並且再跟前女友吵翻的同時還要不斷澄清自己是正常向,甚至還要對付上一集的餘孽,另外最讓人期待的就是酷刑(謎),比方說精技頭痛、一劍穿胸、不打麻藥就動內科手術等等,真是痛快。(謎中謎)
  講到人物關係,比起上一集偏重於景物變化的描寫,這回因為長期留在公鹿堡,與人相處的多,自然而然的也就會偏向人物及內心的描寫,於是我們可以比上次更清楚的體驗到一個事實,就是蜚茲真的老了。(而且他說自己老還可以說的當之無愧,比起某個才二十五就自嘆年老的夜城小王子名正言順多了)
  過去的蜚茲,總是衝動、頑固,對切德百依百順,行動力大過思考力,對長輩的勸告置若罔聞,而現在的他不但會多方面思考、以成人的角度來看待事情,也比較會三思而後行,連與切德之間的關係都扭轉過來,不但不再是切德的小徒弟,反而成了精技師父。
  十五年的轉變何其之大,如今的斐茲已經是可以獨當一面的老成刺客,判斷力強、觀察細膩、嫻熟精技、戰技高超,除了缺少過去那種強力的行動力外,現在的斐茲比起過去等級不曉得又高了多少啊。
  不過講到底斐茲終究是斐茲,在許多事情上還是一樣的笨,比方說在不應該的時候懷裡抱著女人又被女友撞見、和前女友互相言語傷害、跟真愛弄臣(爆)賭氣冷戰,說起來就算過了十五年,斐茲還是斐茲,該愛的時候讓人疼,該笨的時候也讓人想打他一頓啊。
  而說到精技,在正傳裡,精技只是單純的溝通工具,雖然說也有稍微展現過其他進階技巧,但都止於蜻蜓點水,帶過就沒了,然而這回不但像是絕招大方送一樣什麼招都送出來,延壽、療傷、洗腦、攻擊、隱形、順移傳送全都來,幾乎到了外掛金手指的地步,看看大家斐茲精技療傷那段,不只當下的致命傷好了,連舊傷也一併醫好,甚至之後還可以用精技作出假傷口,實在太威了!下集如何?不會是召喚群龍吧?(笑)
  但雖然很好看,還是有小缺點,就是上一集留下來,這集看起來還算有點魄力的大反派掛的也太隨便了吧,開頭時出來威脅一下說我們知道你是誰,然後接著又用盡各種手段在公鹿堡裡安置眼線,儼然是復仇魔王之姿,還很期待最後原血者大會時會不會衝出來亂,結果呢,全書才到四分之三就通通死光,還是因為斐茲不小心闖進賊窟,所以就全殺光,實在很囧。感覺起來,好像是因為劇情安排臨時變卦而被當成棄子一樣。
  對了,最後跟斐茲告吹的女友吉娜也是這樣,先前一副女主角樣,這集完全大轉變,戲份少又不重要,最後就直接好聚好散去了。
  算了,失戀一次沒什麼,畢竟弄臣才是真愛啊。(爆)
  於是充滿宮廷陰謀、陰險鬥爭、愛情糾葛、父子情義又超級腐的後傳第二集就此結束,雖然很多陰謀,很多無聊又開的不知所云的會議(真奇怪,連奇幻世界的高官開會都是這樣),還有痛苦虐待,不過說起來,這集仍是相當歡樂的一集,是一個充滿愛與腐的故事。
  斐茲跟弄臣,小倆口要一起腐到天荒地老啊!(木亥火暴)
--------------嘖,上一篇打的還很認真的,這集就馬上爆走去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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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14 週二 200707:57
  • 鬥螳螂

  經天早上下樓吃早餐完上樓時,發現了一個有趣的東西,那就是樓梯間,居然出現了螳螂,而且可不是普通的小螳螂,還挺大的,比我的手指還長耶。這隻螳螂全身呈草褐色,就是枯草的那種顏色,因為我對昆蟲不熟,所以不知道這樣代表什麼,個人猜測是秋季的保護色吧,還是說,這種螳螂本來就是這樣呢?


  當然,眼前出現自動送上門的玩具--不對,是寵物,呃,好像也不太好,算了--,我終於體會到了什麼叫童心未泯,簡單來說各位觀眾,你們家的小孩看到家裡出現平常少見的昆蟲是什麼反應,我就是什麼反應,簡單說,就是馬上抓了根竹筷鬥起來,雖然可能有點殘忍,但真的很有趣,而且說真的,螳螂這種動物真的很好鬥,我竹筷才剛舉在牠身前,就已經擺出備戰姿勢了,不過當然,區區螳螂拳怎麼可能打的贏我?最後我抄起一個回收桶裡的塑膠杯,成功地把牠逼了進去,在用厚紙板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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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我手寫我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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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13 週一 200723:15
  • 練習:戰鬥場景

顧名思義,即是練習文,因為是練習,所以沒頭沒尾,反正重點是在練習磨筆就對了。

----------

  我沉著地望著眼前的三個黑衣人,他們全身都穿著黑緊身衣,頭髮削成光頭,連鬍子也沒有,嗯,這是很好的打扮,至少在戰鬥中不會讓敵人有可以抓的施力點;他們分別手執雙刀、長劍、戰斧,都是些近身戰的凶狠傢伙,反觀自己,我的腰間有一把作工良好的巴斯塔劍、作為預備兵器的匕首、野地求生用的獵刀、尋常人都會帶著好辦事的小刀,這是平常刮鬍子用的;說到鬍子,我已經幾天沒刮,就連頭髮也長長了,而且我身穿的乃是斗篷,全身上下有太多地方可以抓住了,真要不得啊,我早該料到會有這一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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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詩詞歌賦雜文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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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11 週六 200711:14
  • 思念的老友《刺客後傳:弄臣任務》


羅蘋‧荷布 著 奇幻基地

  講起刺客系列,還真是感情深厚哪,若要在奇幻作品中,選出最偉大的,我會選精靈寶鑽,要選對我的創作世界最有啟發性的則是龍槍,擁有許多美好回憶的是哈利波特,然而如果要找一部感情最深厚的,那就非刺客莫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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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mk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6) 人氣(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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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8月 08 週三 200713:28
  • 【串聯】我也不知道到底要叫什麼的問卷

1.點六個人

好,那麼就:萬年衰神、狡詐謀士、親善大哥、白目赤子、嗜血鬥狂、認真劍士。好,全都是我的人格面,吾人以讓串聯問卷遭中途腰斬為己職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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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mk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2) 人氣(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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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cerning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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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搬家了
  • 火鳳外傳《翼德》
  • 《全面啟動》迷霧中
  • 淒冷絕美的愛情故事《夜天使》
  • 統御主都說讚《迷霧之子:永世英雄》(下)
  • 統御主都說讚《迷霧之子:永世英雄》(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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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9/08/29] 某學生 於文章「《傲慢與偏見》(原本應該很歡樂的)...」留言:
    作者你好,我是趕作業的某學生,嗯 希望能徵求你的同意引用 ...
  • [17/08/04] 訪客 於文章「統御主都說讚《迷霧之子:永世英雄》(下)...」留言:
    鬼影是有賄賂作者嗎? >_>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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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後面笑料對話笑翻了XD 好羨慕喔~~ ...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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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樓的沒搞清楚狀況,我們熟知的魔戒電影不是第一個拍的,只是最...
  • [13/05/23] 米咕 於文章「《鐘樓怪人》音樂劇心得...」留言:
    真的超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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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也超喜歡阿謝拉特的 可惜 他是個口才A 智力A 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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