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蒂芬‧金 著 遠流出版
警告:以下其中一段可能兒童不宜
史蒂芬‧金一直以來都是美國的暢銷作家、通俗之王、恐怖大師,但不曉得為什麼,金大師的書在台灣就是沒能紅起來,奇怪了,都號稱是驚悚之作,以時下台灣年輕人沒事就愛看一堆嚇人東西的嗜好,金先生到底為什麼這麼不暢銷、沒能闖出好成績?
一部驚悚作最大的敗筆是什麼?就是不夠恐怖。
以我的觀點來說,這本黑暗之半光看名字就打從讓人認定為徹頭徹尾的恐怖小說,宣傳簡介也說是驚悚作,更何況金先生的大名也不是沒聽過,各式各樣的管道都一再的告訴我:「這本書很嚇人,看了晚上會睡不著喔。」但事實上正好相反,不但不曉得恐怖的點在哪,充其量也只是噁心而已,甚至有略微的反感。(好啦,動手術時在腦袋裡挖出一隻眼睛還有其他器官那裡有稍微毛到啦。)
而這種時候的最糟糕的就是向上述所說的,一堆人都耳提面命地在跟你說他的作品很恐怖,有的沒的的驚悚小說不管有沒有名也都要他來推薦一下,儼然一附戰慄宗師之態,然而一旦當人們並沒有被故事嚇到時,很抱歉,他們就會覺得根本浪得虛名、名不符實,一切都只是廣告,商業化的誇大化宣傳。
當然,這麼說也可能是我還沒看到金先生真正下死人不償命,讓人皮皮挫到晚上不敢上廁所的經典作,所以改天應該會來看看,下次去圖書館要來找戰慄遊戲。
不過比起恐懼,另一個讓我感觸更深的反而是痛,不知道為什麼,在我看到書中兇手殺害被害人的橋段時,腦中便開始浮現各式各樣的苦楚:以鐵叉串起十根手指、劃破喉嚨後在以手指放入內攪動、拔去指甲並在上口處灑上鹽與檸檬汁、自太陽卻刺入鐵管,接著在被害人神志清醒的狀況下抽出內容物……有那麼幾下子真覺得,搞不好我也有那黑暗的一面存在,而透過這本書,他已經找到通往現實的路徑了。
但又更莫名其妙的,這些感覺只有在所謂『痛快一刀一槍殺』時才會出現,有只有那時我才徹底感到金先生想在書頁間想表達的血腥與殘酷;可是如果換成了什麼削臉、活活打死之類的慢性折磨,這種變態的瘋狂感受卻又會立刻消失,只能說我實在非常異於常人吧,有時候看其他的書無論笑點或驚悚點都跟人不同的說。
還有就是看到中後段史塔克現身之後,就不免感到有點缺乏吸引力,畢竟神秘感不見了,消失了,什麼?還有最後對決?拜託,用膝蓋想也知道他一定會被幹掉,而且主角一夥也會平平安安的,更別說這和麻雀有關,絕對要的好嗎,別忘了金先生可是通俗之王、電影編劇的最愛耶。(講到這個就有點想挖丹‧布朗出來看看,雖然已經被人雷過不止一次了啦)
可是最後的萬雀亂舞實在有帥到,雖然早明白要掛掉這位大魔頭一定要靠這些普通的跟野狗野貓一樣的小鳥(在台灣你還能找到更常見的鳥嗎?),然而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樣,原本腦袋裡想的是牠們全體包覆大魔王史塔克,之後再飛起來時就像大衛魔術一樣,管他人還鬼通通消失了,萬萬沒料到會事這樣的大虐殺,好個現世報,痛快。
但對於史塔克,他卻是最令我有所感觸的人,就像他說的,他只是會了活下去;主角賽德從前吞噬了他就算了,那已經是無可避免的,但之後卻又再次把他找出來,賦予生命,結果等到一切紙包不住火後又隨意的殺掉,而且把他當成工具使用的那個傢伙,居然還成為暢銷名家,更過分的是那些書全是由他寫的,試問如果是你,還且還有一次機會再活過來,你會不會想復仇,想交換彼此的際遇?
老實講這本書並沒有多麼恐怖,故事內容也非相當引人入勝,最後的這一點卻令我不斷反覆思考,算是可以給個加分,可是又看到這樣的東西他還可以寫了五百多頁……講真的就是普通而已,打發時間還算不錯啦。
警告:以下其中一段可能兒童不宜
史蒂芬‧金一直以來都是美國的暢銷作家、通俗之王、恐怖大師,但不曉得為什麼,金大師的書在台灣就是沒能紅起來,奇怪了,都號稱是驚悚之作,以時下台灣年輕人沒事就愛看一堆嚇人東西的嗜好,金先生到底為什麼這麼不暢銷、沒能闖出好成績?
一部驚悚作最大的敗筆是什麼?就是不夠恐怖。
以我的觀點來說,這本黑暗之半光看名字就打從讓人認定為徹頭徹尾的恐怖小說,宣傳簡介也說是驚悚作,更何況金先生的大名也不是沒聽過,各式各樣的管道都一再的告訴我:「這本書很嚇人,看了晚上會睡不著喔。」但事實上正好相反,不但不曉得恐怖的點在哪,充其量也只是噁心而已,甚至有略微的反感。(好啦,動手術時在腦袋裡挖出一隻眼睛還有其他器官那裡有稍微毛到啦。)
而這種時候的最糟糕的就是向上述所說的,一堆人都耳提面命地在跟你說他的作品很恐怖,有的沒的的驚悚小說不管有沒有名也都要他來推薦一下,儼然一附戰慄宗師之態,然而一旦當人們並沒有被故事嚇到時,很抱歉,他們就會覺得根本浪得虛名、名不符實,一切都只是廣告,商業化的誇大化宣傳。
當然,這麼說也可能是我還沒看到金先生真正下死人不償命,讓人皮皮挫到晚上不敢上廁所的經典作,所以改天應該會來看看,下次去圖書館要來找戰慄遊戲。
不過比起恐懼,另一個讓我感觸更深的反而是痛,不知道為什麼,在我看到書中兇手殺害被害人的橋段時,腦中便開始浮現各式各樣的苦楚:以鐵叉串起十根手指、劃破喉嚨後在以手指放入內攪動、拔去指甲並在上口處灑上鹽與檸檬汁、自太陽卻刺入鐵管,接著在被害人神志清醒的狀況下抽出內容物……有那麼幾下子真覺得,搞不好我也有那黑暗的一面存在,而透過這本書,他已經找到通往現實的路徑了。
但又更莫名其妙的,這些感覺只有在所謂『痛快一刀一槍殺』時才會出現,有只有那時我才徹底感到金先生想在書頁間想表達的血腥與殘酷;可是如果換成了什麼削臉、活活打死之類的慢性折磨,這種變態的瘋狂感受卻又會立刻消失,只能說我實在非常異於常人吧,有時候看其他的書無論笑點或驚悚點都跟人不同的說。
還有就是看到中後段史塔克現身之後,就不免感到有點缺乏吸引力,畢竟神秘感不見了,消失了,什麼?還有最後對決?拜託,用膝蓋想也知道他一定會被幹掉,而且主角一夥也會平平安安的,更別說這和麻雀有關,絕對要的好嗎,別忘了金先生可是通俗之王、電影編劇的最愛耶。(講到這個就有點想挖丹‧布朗出來看看,雖然已經被人雷過不止一次了啦)
可是最後的萬雀亂舞實在有帥到,雖然早明白要掛掉這位大魔頭一定要靠這些普通的跟野狗野貓一樣的小鳥(在台灣你還能找到更常見的鳥嗎?),然而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樣,原本腦袋裡想的是牠們全體包覆大魔王史塔克,之後再飛起來時就像大衛魔術一樣,管他人還鬼通通消失了,萬萬沒料到會事這樣的大虐殺,好個現世報,痛快。
但對於史塔克,他卻是最令我有所感觸的人,就像他說的,他只是會了活下去;主角賽德從前吞噬了他就算了,那已經是無可避免的,但之後卻又再次把他找出來,賦予生命,結果等到一切紙包不住火後又隨意的殺掉,而且把他當成工具使用的那個傢伙,居然還成為暢銷名家,更過分的是那些書全是由他寫的,試問如果是你,還且還有一次機會再活過來,你會不會想復仇,想交換彼此的際遇?
老實講這本書並沒有多麼恐怖,故事內容也非相當引人入勝,最後的這一點卻令我不斷反覆思考,算是可以給個加分,可是又看到這樣的東西他還可以寫了五百多頁……講真的就是普通而已,打發時間還算不錯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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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實說對這個作者的認識僅止於電影熱愛
翻拍他的作品。
以電影手法來敘事,我想他的故事內容的
氣氛循此途是相當合適的。
但,我得說,太過著重血腥描述,實在不
適合拿來當恐怖小說慣用風格。
現代人對於這種東西的浮濫,麻木是相當
快速的。也許沒過多久,那些辛苦的作家
們又得想想更不易被摸清的恐怖模式了。
比起史蒂芬金,我比較偏好人魔系列電影
(我沒看過兩人的小說,顧不予置評)
至少,我對於摹述犯嫌心態並試圖憑已將
之繩之以法的探案過程更感興趣。
講實話就是,史蒂芬金的作品從來沒讓我
覺得恐怖過,但個人認為這無礙於他的好
看。自己多年來一直很認真想要探討為什
麼號稱恐怖大師的人,我卻覺得他的作品
不恐怖(美國人比較好嚇?),可一直沒
有確切答案。
至於戰慄遊戲嘛,對不起,我覺得這本更
是完全沒有恐怖感,一丁點都沒有(可看
看大家不停吹捧說恐怖……難道我的問題
嚴重到這種地步了?)
個人覺得唯一有讓我不舒服過的(也不是
恐怖,而是種壓迫),則是秘窗。這原來
是一本『午夜禁語』分成四個故事,台灣
以前分開出過,現在則期待遠流快出。
黑暗之半正放在我架子上等著看,也因為
還沒看所以無法就劇情加以討論,但目前
光看介紹頗像秘窗的,就等著看吧。
史蒂芬金的作品拍成電影的下場是好的很
好爛的很爛,而之所以爛的原因,其實常
常是因為電影編劇無法把原著中那種複雜
的劇情環節給呈現出來,導致變成只有單
純的聲光效果。有時候看了電影真會吶
喊,原作才不是這樣!
至於血腥恐怖嘛,就我個人看過的部分,
金先生的血腥是還好,恐怖是沒有,但就
是蠻好看的啦。
史蒂芬金作品拍成電影最受好評的,有庫
布力克版的鬼店、刺激一九九五(就別問
我這是怎麼譯的了)、戰慄遊戲、綠色奇
蹟這幾部。
人魔三部曲的話,個人認為電影只有第一
部是好的,其他兩部都是普通格局而已。
甚至忍不住要說,電影第一部之所以會
好,是兩大影星飆戲結果,其實劇本寫得
不夠好,而且原著比電影好看(我爸甚至
認為月光光心慌慌比羔羊好看多了)。
紅龍我只看過小說,算是普通作品。人魔
只看過電影,算是……不怎樣的作品。
如果對MENASI對摹述犯罪心理有興趣的
話,蠻適合去找亞力士心理探案系列來看
的,剛好符合你的喜好 ~(笑,只是我生
平第一次中獎的那本啊,到現在都還沒有
時間看說)
以敘事手法及劇情走向來看,金先生的書
絕對適合改電影啦,至於改之後的效果
嘛,我個人也不確定,因為目前有改編到
的電影中沒半部是我看過的。(好,綠色
奇蹟看過電影預告片行了吧)
嗯,人魔系列也沒看過,只有跟同學借來
翻了幾頁人魔崛起,感覺沒什麼興趣。
另外其實也不是太過血腥,上頭兩位好像
都有點誤會,血腥的不是劇情,是我腦袋
理想的東西,而且我想的還是那些東西發
生在自己身上啊!(歇斯底里)我其實很
認真的懷疑過,我是不是有被虐傾向的
說。
不止精神上,『責任』上也是,這個暑假
保證不無聊,我已經挖了好幾個無底深坑
等著跳了,唯一的差別就是先跳哪一個而
已,保證每個都不花幾個禮拜絕對爬不出
來。(事實上是,現在已經在爬了)
不過原來戰慄遊戲不恐怖啊,不過看簡介
還是覺得很有趣,有機會還是看看好了。
順帶一提,美國人可能真的比台灣人好嚇
吧,我總認為台灣年輕人High起來比膽
子絕對不輸其他國家。(但膽子跟擔當是
兩碼子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