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史蒂芬‧金 著  遠流出版

警告:以下其中一段可能兒童不宜

  史蒂芬‧金一直以來都是美國的暢銷作家、通俗之王、恐怖大師,但不曉得為什麼,金大師的書在台灣就是沒能紅起來,奇怪了,都號稱是驚悚之作,以時下台灣年輕人沒事就愛看一堆嚇人東西的嗜好,金先生到底為什麼這麼不暢銷、沒能闖出好成績?

  一部驚悚作最大的敗筆是什麼?就是不夠恐怖。

  以我的觀點來說,這本黑暗之半光看名字就打從讓人認定為徹頭徹尾的恐怖小說,宣傳簡介也說是驚悚作,更何況金先生的大名也不是沒聽過,各式各樣的管道都一再的告訴我:「這本書很嚇人,看了晚上會睡不著喔。」但事實上正好相反,不但不曉得恐怖的點在哪,充其量也只是噁心而已,甚至有略微的反感。(好啦,動手術時在腦袋裡挖出一隻眼睛還有其他器官那裡有稍微毛到啦。)

  而這種時候的最糟糕的就是向上述所說的,一堆人都耳提面命地在跟你說他的作品很恐怖,有的沒的的驚悚小說不管有沒有名也都要他來推薦一下,儼然一附戰慄宗師之態,然而一旦當人們並沒有被故事嚇到時,很抱歉,他們就會覺得根本浪得虛名、名不符實,一切都只是廣告,商業化的誇大化宣傳。

  當然,這麼說也可能是我還沒看到金先生真正下死人不償命,讓人皮皮挫到晚上不敢上廁所的經典作,所以改天應該會來看看,下次去圖書館要來找戰慄遊戲。

  不過比起恐懼,另一個讓我感觸更深的反而是痛,不知道為什麼,在我看到書中兇手殺害被害人的橋段時,腦中便開始浮現各式各樣的苦楚:以鐵叉串起十根手指、劃破喉嚨後在以手指放入內攪動、拔去指甲並在上口處灑上鹽與檸檬汁、自太陽卻刺入鐵管,接著在被害人神志清醒的狀況下抽出內容物……有那麼幾下子真覺得,搞不好我也有那黑暗的一面存在,而透過這本書,他已經找到通往現實的路徑了。

  但又更莫名其妙的,這些感覺只有在所謂『痛快一刀一槍殺』時才會出現,有只有那時我才徹底感到金先生想在書頁間想表達的血腥與殘酷;可是如果換成了什麼削臉、活活打死之類的慢性折磨,這種變態的瘋狂感受卻又會立刻消失,只能說我實在非常異於常人吧,有時候看其他的書無論笑點或驚悚點都跟人不同的說。

  還有就是看到中後段史塔克現身之後,就不免感到有點缺乏吸引力,畢竟神秘感不見了,消失了,什麼?還有最後對決?拜託,用膝蓋想也知道他一定會被幹掉,而且主角一夥也會平平安安的,更別說這和麻雀有關,絕對要的好嗎,別忘了金先生可是通俗之王、電影編劇的最愛耶。(講到這個就有點想挖丹‧布朗出來看看,雖然已經被人雷過不止一次了啦)

  可是最後的萬雀亂舞實在有帥到,雖然早明白要掛掉這位大魔頭一定要靠這些普通的跟野狗野貓一樣的小鳥(在台灣你還能找到更常見的鳥嗎?),然而跟我想的完全不一樣,原本腦袋裡想的是牠們全體包覆大魔王史塔克,之後再飛起來時就像大衛魔術一樣,管他人還鬼通通消失了,萬萬沒料到會事這樣的大虐殺,好個現世報,痛快。

  但對於史塔克,他卻是最令我有所感觸的人,就像他說的,他只是會了活下去;主角賽德從前吞噬了他就算了,那已經是無可避免的,但之後卻又再次把他找出來,賦予生命,結果等到一切紙包不住火後又隨意的殺掉,而且把他當成工具使用的那個傢伙,居然還成為暢銷名家,更過分的是那些書全是由他寫的,試問如果是你,還且還有一次機會再活過來,你會不會想復仇,想交換彼此的際遇?

  老實講這本書並沒有多麼恐怖,故事內容也非相當引人入勝,最後的這一點卻令我不斷反覆思考,算是可以給個加分,可是又看到這樣的東西他還可以寫了五百多頁……講真的就是普通而已,打發時間還算不錯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gmk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