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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遊戲飲食館.jpg

  公訓完的隔天馬上衝雄中跑團,在樹林裡快樂地跑過了一個下午的狼人團,話說跑團後還意猶未盡,既然大家都沒事,那麼就乾脆衝遊戲飲食館吧。


  其實這是我第一次去這個地方,聽說就在巨蛋旁邊,倒是一直沒真的去找過,不過現在又多了一個可以打BG的地方啦。


  不過是說真的,私以為要打遊戲的話這裡比較適合,矮礦比較適合弄模型什麼的。令外讓我小驚訝一下的就是裡頭客人還挺多的,而且不少看起來……嗯,你知道,不像這圈子的人。


  然後進這種店最快樂的就是看到滿架子的遊戲模型,讚,但真的好多好多都沒玩過。(嘆)


  再說這地方有賣吃的跟喝的,低消一百不限時間,下次乾脆早上九點報到,連續玩到晚上十點算了。(完全無誤)


  總之點玩餐就立刻開BG啦,這次是據說玩家會瘋狂互婊的殭屍吃人(Mall of Horror),不過我們似乎沒互婊到……

Mall of Horror.jpg 


  這個遊戲非常簡單,不知道什麼原因這世界上全被殭屍佔領了,玩家們操控著倖存者躲入一家購物中心,在殭屍大軍不斷逼迫下,大家一邊逃亡一邊擋殭屍的同時,也要投票決定把誰丟出去餵殭屍。遊戲目的想當然爾是要讓自己的角色活到最後,顯然是一個發揮人心險惡跟多數暴力的遊戲。


  不過雖然這麼說是這麼說啦,但大家都知道玩家永遠不會照規則行事,再說給的道具又有一堆武器,所以最後我們如果不是互相開火掩護、開殭屍討伐團,不然就是當惡靈古堡在打,槍砲手榴彈齊天亂飛,很懷疑殭屍們到底怎麼還敢靠近啊XD


  當然了,這樣玩就都不婊人的情況就是,到了後期大家武器越囤越多,生殭屍的速度卻根本趕不上被殺的速度,偏偏遊戲要死到剩一定人數才結束,於是就這麼陷入僵局,一夥人且戰且走,誰不小心槍開完了才又死一個,總之步調據說比正常打法慢很多就是。


  附帶一提,這遊戲裡的槍只能在投票丟人時拿來威脅同伴,不能拿來打殭屍啊XDD


  (↑明明有三把槍還是被咬死的傢伙)

Tomb of the Lich Lord.jpg


  另外玩完已經快要十點了,沒來得及打巫妖王之墓(Tomb of the Lich Lord)啊,下次一定要來試試。(謎:你們不要看到巫妖王就失去理智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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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gmk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 人氣()